根据公司《关于开展经理助理选聘工作的通知》,经教师自愿报名、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,拟聘徐正达、闫可、刘金钊担任304永利集团经理助理,最终人选根据公司分配名额决定。
对上述决定如有异议,请于5月29日17:00前实名反映至公司办公室。
地址:良乡主校区商院楼301,阜成路校区综合楼505
电话:68988713
304永利集团
2025.5.27
作者:行政办公室
编辑:刘卓
审核:刘长泉
审定:樊江涛